陕西省城乡供水建设管理处是陕西省水利厅的职能处室之一,主要负责全省10个大中城市供水源建设、86个县城供水、乡镇及农村饮改水的建设和管理。
1、研究制定全省城乡供水、改水的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,负责城乡供水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;
2、拟定全城乡供水、改水的规范标准,负责城乡供水单位资质审查;
3、指导全省城乡供水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,指导供水企业经营管理,负责城乡供水工程特许经营权审批;
4、组织审批地(市)城乡供水、改水规划和大型城乡供水、改水项目的规划与设计;
5、负责编报全省供水、改水年度计划,组织检查,指导实话;
6、负责因工程建设城要改装、拆除,或者迁移公共供水设施的批准;
7、负责城乡供水工程保护行政执法工作;
8、指导全省城镇供水企业和人畜饮改水工程的节约用水;
9、指导全省城乡供水工程等管理制度的改革;
10、参与审理供水工程保护行政复议案件;
11、参与涉及供水工程保护的水行政处罚听证;
12、负责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建设的供水工程的贷款发放、回收等项目管理工作;
13、负责城镇供水日元贷款项目的管理工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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